① 申请人身份
需为北京市属企业或中央在京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既有现申请单位社保或个税证明。
② 所交材料
附件中,相同内容的,按“平台”要求,做成不大于3M的PDF文件上传,单页jpg文件上传时会将前文件覆盖。请认真核对。
③ 材料提交时间
以招生简章中规定日期为准,即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简章中“申请人应于X月XX日提交网申材料,并将纸版材料送交受理机构”。如遇国家公休假期,报名截止日期应为公休假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④ 邮寄材料不予受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内容(手机、邮箱等)发送录取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示录取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