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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地区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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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教外留〔2006〕85号)、《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6号)和202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规划,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加快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推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在北京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的工作部署,北京地区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将于近期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基委将于近期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资助内容、申请条件、选拔办法见选派指南。

  二、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作为北京地区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单位,受留基委委托自即日起对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相关事宜提供政策咨询和申请受理服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受理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1日。请各单位将本通知与《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转发至下属有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工作。

  三、请各单位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申请人书面材料修订网上信息,保证网上信息和书面材料一致。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申请人在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申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审核通过后,报送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送交至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同时提供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文件。如申请人为市管干部,请另附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四、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是培养国家建设所需创新型人才和培养科学、技术、文化、管理等方面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应从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战略高度出发,依据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规划,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对于被录取人员,应妥善安排,保证其按期出国学习,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有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相关信息及申报流程可查询国家留学网或北京海外学人网。工作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沟通。

  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西大街39号中关村创业大街2号楼中关村国际人才服务功能区

  联 系 人:柴英钰

  咨询电话:010-60640800

  电子邮箱:lxrygz@bjhwxr.gov.cn

  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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